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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对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发布日期:2019-12-30 15:42  浏览次数:

    我国立法上对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采用了当代多数国家都已实行的无过错责任。采用这种归责方式的意义在于,(1)强化污染原因控制者的责任,促使他们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积极采取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2)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因为环境污染案件技术性强,受害人难以证明加害人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