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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食品、药品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应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20-08-23 20:57  浏览次数:

    因食品、药品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所以这种赔偿责任的构成只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可:
    1.损害事实。即造成了食品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及药品中毒事故的客观事实。
    2.食品、药品的质量不合格,即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国家药品标准
    3.不合格的食品、药品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具备以上三种条件,就构成食品、药品致人损害的责任,食品、药品的制造者、销售者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义务,受害人即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