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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发布日期:2020-08-23 20:27  浏览次数:

    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的措施,对涉及耗能高、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危及人体健康等方面的因素,宣布不得继续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目前,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包括下列几类:
    1.产品性能落后,耗能高、污染环境严重的产品。原国家计划委员会、电子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能源部门相继联合宣布淘汰了15批601项机电产品。主要包括单级离心泵类, JQ 3、J QZ系列小型异步电动机, DM深井泵及三相异步电动机系列, 接触调压器TSG G系列等。
    2.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这些产品主要涉及农药、人用药。如国务院办公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宣布淘汰了6种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林丹、杀虫眯、敌枯双、二澳氯丙烷,并规定自1993年1月1日起禁止继续生产、销售使用。
    3.违反法律规定的产品,如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