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法又称中介物转换法。即以一年中精神生活所需要的平均费用,作为精神损害转换的中介,计算受害人恢复正常的精神生活所需的物质费用总数。理由是,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为保障权利人能够在社会提供的精神生活秩序中正常生活而设定的。尽管各权利主体个人素质不同,为恢复正常精神生活所需费用也不同;但就法律制定及运用面言,必y找到一个公认的评价标准,作为法律上确定賠偿数额的依据。在该依据找到后,法院可结合权利人所受损害的性质、种类、程度、社会影响、恢复期的长短等因素,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个方法有一定道理,但支持者甚少,最重要的是公认的评价标准是什么,是多少,如何掌握,是否可行,等等都有待进一步解决个数学模型,把侵权行为的每个因素以其赔偿金額进行量化处理,最后由法与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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