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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害自由权有哪些抗辩事由?

    发布日期:2020-08-23 18:53  浏览次数:

    一般来说,侵害他人的身体自由或者精神自由,构成侵害他人的自由权,侵害人均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合法性,尽管侵害了他人的自由,也不构成侵害自由权,行为人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1. 依法执行职务
    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执行职务,其行为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或社会利益,具有合法性,因此不构成侵权。一般认为,尽管音通公民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没有执行职务的职权,但在特定场合下实施限制他人自由的行为,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合法性,所以也不认为是侵权。
    2.自助行为。
    自助是指权利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事紧急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扣押或者拘束他人的财产或自由的行为。3.紧急避险。
    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牺鞋另一较小利益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中,危险可能缘于自然因素,也可能来缘于他人因素。如果危险来自于他人,采取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法可以避免较大损失的发生,那么此种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构成侵害自由权。但在危险清除自助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事紧急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后,应及时恢复他人的自由,否则,仍可以构成侵害他人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