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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讨债】国际法是怎样形成和发展的?

    发布日期:2020-07-02 16:48  浏览次数:

    氏族制度崩溃以后,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面形成了国家,国家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关系,于是逐渐形成了国际法。在封建社会,条约法、使节法、战争法已有发展;商品、货币、海上贸易在国际法规上也有所反映。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国际法便愈来愈显示出它在国际交往中的作用。一六二五年,荷兰法学家格劳秀斯发表了有名的《战争与和平法》,并提出了海洋自由学说。他的著作体系完整,奠定了欧洲国际法的基础。一六四八年欧洲大多数国家签订的威斯特法里亚和约中就隐约承认了格劳秀斯提出的领土主权、国家独立等概念。因此有的学者称格劳秀斯为国际法的创始人。威斯特法里亚和约是近代国际法诞生的标志。

    一七八九年法国大革命宣布的《人权宣言》等进步原则对国际法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但是,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经常拒绝遵守国际法的准则,明目张胆地肆意破坏、践踏别国的主权。如苏联一九六八年入侵捷克,随后又悍然入侵阿富汗,都是严重违反国际法的侵略行为。当前,在有关领海的管辖、国际海峡的通行、国际海域资源的开发,以及外层空间法律制度等问题上,霸权主义和第二、第三世界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经济利益的斗争是很激烈的。国际法的整理编纂工作也经常受到帝国主义国家的于扰和影响。